2007年5月1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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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册随身 监管到人 新生路平
永嘉县对监外执行人员查漏补缺长效监管
本报记者 姚力 通讯员 杨爱琼

  本报讯  “我准时来报到了,王警官……”5月7日,永嘉县的李某像往常一样从家里带着《五种监管对象监督考察手册》来到辖区派出所。他身负缓刑在监外服刑,每月第二个星期的周一到派出所报到,汇报情况。记者从永嘉县检察院了解到,该县像李某这样实行新监管流程的监外执行人员有256名。
  今年2月16日,李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永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。从法官手中接过判决书的同时,他一并拿到了一本《五种监管对象监督考察手册》。第二天,李某就带着手册来到住所地派出所报到。派出所立即落实了对李某的监管帮教措施,随后将相关落实情况写进监督考察手册,通报给法院和检察院。
  这本手册的来由得从2006年4月说起。为全面调查了解永嘉县监外执行人员监督管理情况,永嘉县检察院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,发现因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、漏送等情况,一些监外执行人员在公安派出所无档案、未落实监管措施,处于脱、漏管状态,个别监外执行人员还重新犯了罪。
  针对这种情况,该院联合法院和公安、司法部门共同编制了《五种监管对象监督考察手册》和《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规律流程》,并于2006年7月开始推行,旨在通过对监外执行人员监管流程的规范化,杜绝监外执行中存在的脱漏管现象。
  “家里放着这份《手册》,时刻提醒我们要主动接受监管。”一名监外执行人员对记者说。
  永嘉市检察院检察长告诉记者,正是有了这些措施,永嘉县256名监外执行人员都能主动接受监督,定期到派出所汇报自已的情况,在人手一份的考察档案和统计台账上留下近期情况。“新机制实行以来,没有一名监外执行人员出现脱管、漏管现象,没有一名监外执行人员重新犯罪。”